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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理个人财产,订立遗嘱后,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而遗嘱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民法典遗嘱怎样指明是个人财产?上海拆迁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遗嘱如何指明是个人财产
被继承人想将遗嘱归遗嘱继承人所有人的,可以在遗嘱中载明遗嘱只归遗嘱继承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问题容易导致书写遗嘱无效
1、无落款时间。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亲笔所写,有没有日期无所谓,其实不然。首先,立遗嘱的日期属于遗嘱法定必备条款,其次,如果存在多份遗嘱,则日期靠后的为有效遗嘱,因此,日期在遗嘱中非常重要。
2、打印遗嘱后签名。确实目前很多文件都是电脑编排打印签字即可生效,但在遗嘱规定中则不然,打印遗嘱并不属于法定遗嘱种类,是否有效在实践中也争议较大,因此,建议书写或打印后抄写,才能确保遗嘱的效力。
3、按手印代替签名。对于有些文化程度较低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可能书写遗嘱确有困难,甚至签名也很成问题,是否可以按个手印代替签名?答案是不行,因为签名也属于自书遗嘱的法定要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代书遗嘱。
4、夫妻只立一份遗嘱。现实中不少当事夫妻双方由一方执笔,另一方在遗嘱上签名。但由于另一方并未“自书”,因此该遗嘱对仅签名方的效力则非常麻烦,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夫妻双方应分别订立遗嘱处分各自财产,如确由一方执笔,也应该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效力。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被继承人想遗产归遗嘱继承人所有的,要在遗嘱中明确遗产只归继承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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