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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低价转让房产实施诈骗行为的,如果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向GA机关报案,追究诈骗者刑事责任。而受害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要求诈骗方退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关于以低价转让房产是诈骗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重庆取保候审咨询为你详细解答。
一、以低价转让房产是诈骗怎么办
1、以低价转让房产实施诈骗行为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一)诈骗涉及到犯罪的,受害人可以向GA机关报案,追究诈骗分子的刑事责任;
(二)以诈骗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受害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撤销后无效,可以要求诈骗方退还购房款,并且赔偿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GA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GA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GA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GA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构成诈骗罪的情形是什么
1、诈骗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
2、诈骗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诈骗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低价转让房产实施诈骗行为的,如果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向GA机关报案,追究诈骗者刑事责任。而受害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要求诈骗方退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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