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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组成民族和国家的最基本的原因就是家庭,同时只有千家万户都有着幸福稳定的生活才有着社会的稳定,当然有着稳定的家庭也就有着不稳定的家庭,这些家庭当中很有可能家庭成员之间关系非常恶劣,那么断绝关系永不回家犯法吗?上海离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法律只规定了子女应当常回家看望老人,但并没有说多久回家看望或者不回家看望要处以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但是在法律上,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是永远无法断绝的。也就是说,子女永远都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扶养子女和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没有死亡发生就没有继承发生,不继承遗产可以,但不能“放弃”赡养义务。那是遗弃行为,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
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又称亲子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权利义务关系。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
如果子女已年满18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了。抚养义务是父母最重要的义务,即使父母已经离婚,抚养义务也不会随之消失。
如果父母拒不给付,恶意遗弃未成年子女已经构成犯罪的,还应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扶助”强调子女还应该在精神上、感情上给予父母关心和体贴。
(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4)父母子女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非婚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样受保护。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首先法律是不允许亲子之间断绝关系的,至于口头上断绝关系永不回家也是不成立的,因为当父母需要赡养时儿女不管发生了什么情况都必须尽到义务,家人之间有矛盾可以协商或者联系律师调解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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