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舆论与邯郸舆情有一定的区别,这种区别来源于我们对舆情概念的狭义化。鉴于舆论与舆情是一对从属概念,我们在对两者作差异性解构时,首先要对两者作出准确厘定。明确地讲,这里所说的舆论是包含了舆情的社会舆论的总和。两者区别的主要因素是两者的发生机制。舆论的发生机制比较宽泛,而舆情的发生机制是对“中介性社会事项”的反映。王来华教授把“中介性社会事项”定义为“公权力运行的过程及结果”。
(一)两者的客体不同
舆论和舆情的客体是不一样的,舆情的客体是治国理政的国家管理者,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可以说舆情的客体是单一的。舆论的客体除了包括舆情客体之外,还有更广泛的客体,这个客体归纳起来可以确定为:社会公共领域中的社会管理者和公众关注的人物、事件、现象、问题甚至观点。这一客体最主要的特点是突破了具体事件,因此在应对上没有舆情应对那样的及时性和紧迫性。
(二)两者产生的内容不同
舆情理论认为,舆情是公权力运行方式的直接反应。从公权力运行方式来看,它包括合法行使和违法行使,包括公权力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目前网络舆情的现状似乎表明,只有公权力违法行使才产生舆情,这是一个误区。ZF及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是会产生舆情的。而刺激舆论产生的内容还应该包括社会公共领域中的社会管理行为和公众关注的人物、事件、现象、问题甚至观点所引发的言论内容。
(三)两者产生的机制不同
中介性社会事项必须是特定的、具体的事件。公权力运行必然产生特定的具体事件,如目前老百姓对房价过高这一现象形成大量的意见和态度,但这些意见和态度只能是社会舆论,不属于舆情的范畴,因为没有具体的、特定的事件产生,而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的出现使得老百姓对房价过高的意见在这里形成了舆情。两者的区别就是有一个“中介性社会事项”。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面对舆情,管理者必须进行应对,而且必须是针对性极强地进行应对,这是舆情处理的关键所在。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舆情的产生机制是一种特定的具体事件的刺激反应,因此它具有即时发生、反应针对性强和反应强度大的特点。而舆论产生除了上述特点外,一般性的舆论在产生过程中并没有具体特定事件的刺激,是民众纯粹出于自我参与社会意见的需求反应,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泛泛而谈”,因此在反应时间和反应强度上都有所不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