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人被法 院撤销监护职务;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上海拆迁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监护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人被法 院撤销监护职务;监护人因正当理由辞退监护职务;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 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二、监护终止的情形 监护权会终止的情况是: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监护人辞去监护;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 监护关系终止: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 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监护关系终止: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 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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