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生效后,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异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关于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什么时候能够提出刑事申诉的问题,下面由重庆刑事律师事务所为你详细解答。 一、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什么时候能够提出刑事申诉 1、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生效后,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异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二、刑事申诉应向法院提交哪些申诉材料 1、申诉状,其应当记明: (1)申诉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3)申诉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及申诉时间。 2、身份证明: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3、相关法律文书:原一、二审判决、裁定书等,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4、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起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5、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生效后,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异议,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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