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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6 17: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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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柳北区
今年32岁的小蒋刚刚怀孕三个月,由于属大龄孕妇加上工作压力比较大,平安度过孕期,分娩后母子平安成为小蒋和家人的最大心愿。小蒋想给自己买份保险以防万一,但面对着市场上的众多寿险、健康险等等,小蒋一时难以判断,选择哪类险种可以为自己和未出世的宝宝提供安心保障。
传统寿险不保妊娠分娩
在目前市面上传统的寿险和健康险产品中,大部分都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因此,对于已经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此时选择寿险并不能满足孕期特殊的保障需求。
世界健康报道消息:另外,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对孕妇投保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一般怀孕28周后投保,保险公司不予受理,要求延期到产后8周才能受理。怀孕28周后,原则上不受理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以及意外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孕后最好选择香港重疾保险
对于小蒋这样已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怀孕后选择保险的范围比较有限,如果有保障需求,可以考虑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香港重疾保险。一般情况下,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怀孕期未超过28周的孕妇都可以投保。
和普通的健康险不同,这类保险是专门针对孕妇的,因此一旦投保即可生效,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孕前投健康险留意“观察期”
对于目前尚未怀孕而正准备做妈**“准妈妈”们,可提前做出保障准备。眼下,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健康险,保障女性生育期间的风险,有的以主险形式推出,有的则以附加险的形式推出。
但要提醒的是,投保这类保险切记要至少提前半年,这主要是因为女性健康险有一定的观察期,也就是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蒋女士在怀孕三个月后,再选择投保此类健康险,如果该保险观察期是180天,那等孩子生下来才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怀孕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和疾病,就不能获得理赔。
因此,保险专家建议,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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