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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捐款,是一种慈善行为,向贫困地区/人口捐款、向受灾地区捐款等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大到国家灾难,小至我们身边的朋友重病,捐款都是存在的。捐款原本就是一种自发性的善举,捐多少也是根据捐款人的个人能力与心意来决定,然而现在不少人将捐款当成“秀场”来攀比、博取好感度,出现了许许多多的“诈捐”事件。
所谓诈捐,根据我国《慈善法》的定义,就是指捐赠人通过媒体等公开方式承诺或签了捐赠协议,逾期却没有按照承诺或者协议规定捐款的行为。这与"以募捐为由集资,但发起人并未将这笔捐款实际足额交与承诺捐赠对象"不同,先以捐款为由集资,却未交付捐赠款的行为不是"诈捐",而是"诈骗"!诈骗是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应根据涉案金额的多少以及是否有其他严重情节来判刑。
"公开承诺捐款,但并未实际支付承诺的捐赠额"的行为严格意义上不属于"诈骗罪",那么,这种行为又是否涉及违法犯罪呢?有的人认为,捐款就是一种捐赠,既然是捐赠就可以撤销,所以也可以事后反悔不捐。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对的,虽然《合同法》中有规定捐赠者在未实际财产转移前有任意撤销权,但同时也规定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诈捐”一般来说虽然是不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但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也会涉及到民事纠纷。根据我国《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第33条规定,捐赠人应当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灾捐赠受赠人。
公益性捐赠是一件好事,捐赠人应当诚实守信,量力而为;有配偶的在用夫妻共同财产做公益性捐赠时,也应当遵守共同财产的处置原则,在财产共同所有人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捐赠,否则,容易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虽然单单从“公开承诺捐赠,实际却未执行”这一行为来看不定为违法犯罪,但对个人征信是有影响的,法院判决后还不执行就可能上升到违法犯罪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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