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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未离婚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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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2 15: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河池市巴马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可以办理公证,而未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公证抚养权的,不好说的,当事人可以与公证处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据广州刑事律师咨询了解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争夺抚养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可以办理公证,而未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公证抚养权的,不好说的,当事人可以与公证处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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