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协议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女方,孩子也由女方抚养。离婚后,孩子一直由男方实际抚养。之后,男女双方口头约定,把孩子的抚养权变更给男方,同时,女方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男方,男方已向女方支付售房款,女方也配合男方办理了房屋变更登记。现在,女方反悔,向男方索要剩余售房款。 女方向法院提交的男女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显示,男女双方关于房屋的约定价格为902,300元,但男方实际支付女方售房款为500,000元,已知该涉案房屋的市场价格为3,000,000元左右。男方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约定的实际售房款为500,000元,案件陷入僵局。 认定男女双方关于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售房款的合意是本案的关键。 男方委托我们后,家理律师通过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理清男女双方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到离婚后对房屋几次处理的沟通,抽丝剥茧,终于发现男女双方曾对该涉案房屋的变更过户进行过沟通,女方曾在微信聊天中向男方表示,虽然双方口头约定的售房款为500,000元,但是自己后来觉得这个房子“卖亏了”,于是女方要起诉男方多要钱! 我们梳理了上百条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并从房产中介处取证,向法院提出答辩意见:答辩人、被答辩人就涉案房屋的交易价格达成的合意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并非《房屋买卖合同》中记载的902,300元。902,300元系答辩人、被答辩人为完成过户,依据国家政策所备案的价格,并非双方交易时关于价格的真实意愿。具体阐述如下: 一、男女双方达成买卖房屋合意,女方出售涉案房屋,男方支付500,000元购买涉案房屋,500,000元交易价格系双方真实合意。 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存在多个“约定”时,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继续履行。本案中,男女双方关于涉案房屋的真实交易价格口头约定为人民币500,000元。双方在微信沟通中,多次对该真实交易价格及存在口头约定予以确认。因此,男女双方关于涉案房屋交易价格真实合意即为人民币500,000元,男方已经支付完毕全部购房款项。 二、依据国家政策规定,即使双方对房屋交易价格达成合意,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价格需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缴税最低指导价计算,因此依据国家政策规定,涉案房屋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价格最低只能为902,300元,该价格仅为男女双方为配合国家税收政策登记备案的价格,并非双方真实房屋交易价格合意。 综上所述,男女双方就涉案房屋真实交易价格达成的合意为人民币500,000元,该款项已经支付完毕,男女双方关于涉案房屋买卖已全部完毕。 庭审结束后,女方撤诉,我们为当事人保全了合法权益。 前几天,当事人送来了一面锦旗,他说:本以为离婚后,自己好好抚养孩子,互不干扰,各自安好。没想到女方反复无常,让他筋疲力尽。他也只是个普通工薪族,手里没有多少积蓄,存款就是用作以后供养孩子上学。本以为必输无疑的官司,得再给女方一大笔钱,他以后养孩子的日子会变得艰难。通过这次庭审,律师帮他保全财产,让他保住积蓄养家,他很感激。 的房屋价值固然很高,但大多数人都只是普通人。有房一族可能需要面临每月还贷的压力,无房贷的人群也大多只够养家糊口。牵扯上房屋的官司,何不是牵动每个家庭的经济根本? 借助法律的力量,保全合法财产,提供温暖的法律服务,家理的律师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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