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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9 08: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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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
近日,国家医保局就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规范个人账户适用范围。
按征求意见稿的方案如果落地执行,将带来的潜在影响:对于员工而言,医保卡里的钱少了、使用范围有变,但门诊的保障扩大了;对于HR而言,员工商保压力可能略有减轻,其他健康福利计划可相应优化。
政策背景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急剧提升。如何满足大家对医疗健康的迫切需要,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是国家、雇主和员工共同努力的必然方向。今年3月,**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力争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改革,明确将逐步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门诊共济”的落地更进一步。具体而言,门诊共济的落地执行将对普通员工和雇主带来哪些影响?
对普通职场员工的潜在影响
影响一: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将减少
医保个人账户是在职员工最常使用的社保福利,因此个人账户计入减少引发了较高的关注度。目前,个人账户计入由两部分组成: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公司缴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而按征求意见稿方案,公司缴费部分将不再计入。实际上,各地公司/雇主缴费计入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方案正式通过,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就会少掉上面的部分。
影响二: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变化
由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积长期存在,除了传统的就医、购药用途外,各省市此前已有各种不同方向的探索。
各地方案的不统一给有不同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带来了一定的困惑,但大部分探索还是聚焦于健康相关的领域。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全国统一的使用范围,除继续重申主要用于本人就医购药,新增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就医购药,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扩展了个人账户可用于家庭其他成员。另外,也明确不得用于公共卫生(上述的疫苗、家庭医生签约等都属于此项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基本医保范围外的其他支出。
如果方案正式通过,全国范围内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统一,但具体到每个城市增减情况不尽相同。
影响三:门诊统筹保障增强
部分省市此前已有门诊统筹支付政策。以上海为例,44岁以下员工门诊自负1,500元后,在三甲医院可获得50%的统筹支付,最高限额55万元。
按征求意见稿方案,全国都将门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但会分步实施,从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疾病着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从50%起步,仍设置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此标准,上海目前的普通门诊统筹设计实际上已能符合要求。
因此,对于尚无门诊统筹的省市,员工门诊就诊可获得的医保报销将明显增加,特别是罹患慢性病、特定疾病的员工将首先受益;而对于已有门诊统筹的省市,方案优化的空间有限,提升可能不会非常明显。
总的来说,征求意见稿方案的意图是优化原有成本下的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医保的保障功能,“把钱花在刀刃上”,从而使每位员工获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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