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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是非常多的,对房屋进行拆迁前,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要协商拆迁补偿的问题,那么双方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无法协商的要怎样处理?下面由离婚律师上海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双方对于拆迁补偿问题无法协商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问题无法协商的,拆迁部门可以作出拆迁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ZF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1、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
包括实际经营损失、预期经营损失。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ZF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
3、拆迁补偿费用
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拆迁奖励费用
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就补偿问题无法协商的,拆迁部门可以作出拆迁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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