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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信息公开是保证ZF廉洁的重要举措,ZF是有责任对范围内的信息进行公开的,而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是非常重要的行政信息,那么个人拆迁补偿款是不是属于信息公开范围?下面由上海拆迁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个人拆迁补偿款信息,是属于私人信息,并不属于ZF信息公开的范围,ZF不应公开这些个人信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ZF信息公开条例》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ZF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ZF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ZF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ZF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六)ZF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ZF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ZF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ZF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个人拆迁补偿款信息,是属于私人信息,并不属于ZF信息公开的范围,ZF不应公开这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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