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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免予刑事处罚能否保留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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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5 22: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
  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刑法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而有些犯罪行为的犯罪情节是比较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那么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后能不能保留公职的?武汉交通事故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免予刑事处罚能否保留公职
  公职人员免予刑事处罚后,能不能保留公职要依据具情况而定,如果严重违反纪律规定的,有可能被开除公职。
  二、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GWY处分条例》
  第六条行政机关GWY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
  (五)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
  (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公职人员并不是构成了犯罪才会开除公职的,公职人员虽然免予刑事处罚,但如果严重违反纪律规定的,对公职人员仍然可以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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