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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住建部发布租房新政,房租收取不能超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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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3 14: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4月26日,住建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上海公寓租房此次政策是长租公寓市场政 府个系统监管的政策。“长租监管7条”政策严厉、方向明确,成为今年在经营贷管控基础上,房地产市场第二个严管金融市场的政策。



1、规范租赁行为


此次政策明确,对交易备案、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进行管控。第 一、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将经营的房源信息纳入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并实时报送租赁合同期限、租金押金及其支付方式、承租人基本情况等租赁合同信息。第二、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第三、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这三点内容直击长租公寓企业各类违规做法,具有积极的导向。这有助于规范市场经营,同时防范经营方面出现金融风险。





2、租金监管更明确


此次政策明确了租金的监管,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 一、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第二、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租金监测,密切关注区域租金异常上涨情况,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这两点内容较为系统地填补了过去租金方面的监管问题。过去租金的收取等没有监管,导致资金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也是金融风险的来源点。第二、过去租金的管控确实不到位,而现在租金异常上涨受到关注,后续也和房价管控一样,异常上涨必被打压。





3、租金D款更加规范


此次政策对于租金D款的管控更加规范和到位。第 一、对于各类违规的套 现行为,政策明确,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D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D款。第二、融机构应当严格管理住房租赁消费D款,加强授信审查和用途管理,发放D款前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核查借款人身份信息,评估还款能力,核实借款意愿,并做好记录。从这两点看,租金贷被明确严管,而租赁消费D款则依然受认可。这两者的区别在于,租金贷进入到了轻资产长租公寓企业的账户,而租赁消费贷则是进入租客的账户。这是后续在明晰不同D款方面所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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