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怀孕并生下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与婚生子女地位是一样的,都可以上户口。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另外可以**方支付抚养费。关于离婚后孩子出世如何办理户口的问题,下面由广州婚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孩子出世如何办理户口 1、离婚后发现怀孕并生下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与婚生子女地位是一样的,都可以上户口。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另外可以**方支付抚养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离婚起诉材料准备几份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起诉离婚的被告只有一个,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离婚起诉书一般是两份。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3.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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