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相互扶持,不仅需要共同经营获得的财产,而且需要共同承担所负的债务,但如果无法继续生活的,就会涉及到离婚问题,那么,民法典中如何变更婚姻关系呢?广州婚姻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中如何变更婚姻关系 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方式变更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解除时间为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来改变婚姻关系,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重婚、家暴、赌、毒等不良情况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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