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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事实婚姻是很久之前的一个概念了,由于我国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就只承认登记婚姻了,再这之前是承认事实婚姻的,那么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补办是否有溯及力呢?现在下面由长宁婚姻律师小编详细为你进行解答。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补办是否有溯及力
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补办以后婚姻效力不具有溯及力。因为事实婚姻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情况,我国采取的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因此事实婚姻补办的婚姻效力依旧不具有溯及力。
我国1994年2月1日以后,我du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无论是何种原因,没有领取结婚证,即使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也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不具有溯及力,从二人登记结婚之日起婚姻关系存在。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条,男女双方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结婚登记可以在网上预约吗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补办不具有溯及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事实婚姻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效力不具有溯及力,从二人登记结婚之日起婚姻关系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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