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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0 12: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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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北京–北京–海淀区
在很多旧城区,居民居住的房屋由于时间太久,导致该类房屋质量和居住体验都很差。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我国ZF或者一些带有商业目的的开发商就会对这类地区进行改造和开发。这时候,就引申出了旧城改造和拆迁这两个概念。房屋被强拆了要怎么打官司https://m.zaimingchaiqian.com/news/24070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旧城改造和拆迁是一回事,因为不管是ZF还是开发商行为,只要对一定地域进行开发改造,就一定会涉及到对于原有建筑房屋的拆除和重建行为。到时候,被拆迁人不管是选择现金补偿还是选择产权置换,就是当事人自己的问题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旧城改造都是指的拆迁,两者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要对两者进行区分,首先就要将两者的具体概念了解清楚。
旧城改造:指的是对于城市中的老房、危房、基础设施落后的地段进行集中改造,一般这类行为都是ZF发起的带有公益性质的行为。
拆迁:指的是ZF或者开发商要对具体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ZF拆迁一般是将要建设公路、公共场所,开发商拆迁带有商业性质,最终是需要盈利的。
由上述概念解释我们可以分析得知,旧城改造更多的注重改造,如果是旧城改造的拆迁就和普通拆迁行为是一样的。
旧城改造更多指的是修复性质的,对于原有建筑进行技术性修复,并不一定要完全拆除。拆迁则指的是对原有建筑进行拆迁,然后重新规划搭建新的商业区或住宅区。
所以,对于相应的当事人来说,自己居住的地区房屋是进行旧房改造还是进行拆迁,应当看具体执行主体的出发点是什么。对于需要进行旧房改造的地区,一般情况下就是对于老旧房屋进行修复改造行为,可能会涉及到一定的补偿,但是和普通拆迁行为涉及到的补偿是有一定区别的,主要目的还是将原有房屋改造修复完成。当然,如果还涉及到对于旧城改造区的拆迁行为,就可以认定为普通拆迁行为,具体的评估方式、赔偿方案按照普通拆迁行为进行选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ZF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ZF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ZF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ZF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ZF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以上对于旧城区进行了定义,指的是都市村庄、具备修复意义的老城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居民生活区等。而棚户区,更多指的是那些通过非法途径搭建的住宅,而且这类住宅极大可能是占用他人或者公共土地建造的,多数连下水道也没有。
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讲,棚户区应该属于旧城区的一种。对于棚户区的改造,以拆除重建为主,为了保证相关居住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大多数的旧城改造,都是合法建筑,只不过因为时间的问题,导致该类建筑年久失修需要进行修复,有些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完全拆除的。
综上所述,现在对于旧城区进行改造的行为,如果只是进行改造,并不属于拆迁的一种。如果在改造的同时,还涉及到了对于旧城区的拆迁行为,就属于普通拆迁的范畴了,具体的评估方式、补偿方法,要根据现实情况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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