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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两个事实婚姻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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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 17:34:39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来宾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那么两个事实婚姻如何处理?下面上海起诉离婚咨询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两个事实婚姻未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构成重婚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11、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未婚同居与事实婚姻
  (1)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
  (2)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两个事实婚姻未构成重婚罪的情况下,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构成重婚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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