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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女子拖欠他人欠款,教科书式的耍赖刷爆网络
今日其女儿接受媒体采访,黄表示:母亲肇事是2015年,自己房子是2014年买的,每月需要还贷六千多元;之所以又买了一辆车,是因肇事车辆被扣了,自己上下班需要只能再买一辆。而且买车的钱是姨妈出钱凑的。
上海讨债公司表示震撼,要求父债子偿,那么老赖欠钱不还,能够让对方子女还债吗?尤其是面对如此恶劣的情形。
首先从道德上来看,欠债不还这绝对是令人发指的行为。
而且让人震撼的是,其家人耍赖时候的淡定和从容,理直气壮、毫无愧疚。完全是一种多年沉淀,远不是一时演戏可以促成的结果。
有些人作恶背负着良心折磨,这种人作恶是理所当然的恶
她不会觉得她的车,她的房子所带来给她的好处和他人的性命完全无法相提并论。
她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给他人会带来什么样的麻烦。因为她从小到大在这样的母亲教育下,你可以想象的到,她欠缺基本的是非道德观念的。
典型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对方死活和我关系多大呢?重要的是我当前的生活,我眼前的利益”她感受不到对方躺在病床上的痛楚。
法律上女儿需要负责吗
虽然自古以来,我们都有“父债子偿”的说法
上海讨债公司的回答但是要让大家失望了,如果无法证明对方转移财产给了女儿,女儿的消费和母亲相关,那么女儿是不需要承担这笔债务的
目前关于老赖子女的规定最明显的就是
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但是很明显这条对这个女生没有任何意义。
所谓父债子偿,沾边的法条
上海讨债公司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也就是说,除非黄淑芬死了,钱还被其女儿继承了,其女儿在继承的范围内给对方财物。如果不继承,是不用偿还这笔债务的
恶意转移财产的对策
不少老赖在面对财产时,都会选择想办法转移财产,那么有哪些途径可以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对于私自赠与、无偿转让、放弃债权等行为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对于隐匿财产,申请法院搜查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如果是未成年人
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执行标的财产不属于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而是属于被执行人及其家庭共同财产:
(1)被执行人从事经营活动,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账户存在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大额活动情况,且不能说明存款的合理来源和去向的;
(2)未成年子女名下存款与其监护人存款高度混同,或者基本上由其监护人支配使用的。
但是希望大家面对可能出现的债务官司,一定要提前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的资产,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了财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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