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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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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4 15: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
  家庭成员,是人们在社会当中最为亲密的关系之一了,家庭成员的范畴比较广泛,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都属于自己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之间不仅相互有权利,而且也存在义务。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有哪些规定?下面由普陀婚姻律师为读者解答这一问题。
  一、民法典的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二、遗弃家庭成员的在离婚中会怎么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上述规定,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损害赔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相信无论对于谁而言,家庭成员都是一个让人感到温暖、有力量的词汇。夫妻之间通过婚姻关系组成家庭,互相也是家庭成员。双方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义务,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应当本着互敬互爱的原则,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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