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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22: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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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桂林
在现实生活中网络电信诈骗的行为是非常多的,有些人通过开发一些诈骗网站实施诈骗活动,而诈骗的网站可能是由其他人开发的,那么提供网站给别人诈骗如何量刑?下面由广州房产纠纷律师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提供网站给别人诈骗怎么量刑
明知他人目的是实施诈骗活动,开发网站给诈骗人员的,按诈骗罪共犯处理,依据其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和诈骗数额量刑。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明知他人目的是实施诈骗活动,开发网站给诈骗人员的,按诈骗罪共犯处理,依据其在诈骗活动中的作用和诈骗数额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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