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国书法的美归结为万物有灵原则,并非著者的独创。汉语中的不少说法可资证明和参考,比如笔划的“肉”、“骨”、“筋”等等。其哲理性内涵从未被有意识地揭示出来过。只有当我们想方设法使西方人理解中国书法时,我们才开始探索。王羲之曾从师的东晋女书法家卫夫人说道: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运动的动态原理生发出一种结构原理,这是理解中国书法的要旨。单纯的平衡匀称之美,绝不是美的最 高形式。中国书法的原则之一,即方块字绝不应该是真正的方块,而应是一面高一面低,两个对称部分的大小和位置也不应该绝对相同。这条原则叫作“势”,代表着一种冲力的美,结果,在这种艺术的范型中,我们有了不少看似不平衡,实际却十分平衡的结构形态。
这种冲力之美与纯静态之美的区别,有如一个人站立或静坐之图景,与挥舞高尔夫球棒或把足球猛一脚踢上天时的图景的区别。又如一位女士把头往后一仰的照片,要比她正视前方的照片动态感更强。所以中国字笔画起端总是侧向一方,这比平平地划过去要艺术得多。这种结构的范例可见于《张猛龙碑》,其中字体似有倒塌之势,却又能很好地保持平衡。这种书体的现代范式可见于监察院长于右任的字,他个人有今日的高位,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自己高级书法家的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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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教学理念是“眼在手前,先博后精”。坚实基础,拓展审美,先纵观而后取其专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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