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6|回复: 0

[广告]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犯罪主体是哪些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23 15: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一个,当然每个构成要件都是必不可少,那么商检徇私舞弊罪的犯罪主体是哪些人呢?

律师解答:

商检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所谓商检机构,是指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即各省、市、自治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应当注意的是,在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如果有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也应以本罪论处。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是指国家商检局指定的关于专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人机构,如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由于某些商品具有特殊性,一般检验机构很难从事这项检验工作,国家指定的专门负责对特殊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有关机构,如进出口药品的检验由卫生部指定的药品检验部门办理;进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检疫由食品卫生检验机构办理;计量器具的检验由计量部门办理;进出口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检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办理;船舶、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集装箱的船舶规范检验由交通部船舶规范检验机构办理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二条【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商检失职罪】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庭立方网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发帖求助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

如何回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坛友,好办法就是点击帖子下方的评分按钮给对方加【金币】不会扣除自己的积分,做一个热心并受欢迎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需要先绑定手机号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侵权投诉|广告报价|手机版|小黑屋|西部数码代理|飘仙建站论坛 ( 豫ICP备2022021143号-1 )

GMT+8, 2024-11-23 20:53 , Processed in 0.041323 second(s), 9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