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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很多人在处理遗产的时候会选择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因为通过遗嘱方式是可以指定继承人的,一般来说遗嘱继承会经过公证手续,那么关于民法典的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由黄浦婚姻律师为读者进行的解答。
一、民法典的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4、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话是可以指定继承人来继承的,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一般会经过公证手续,这样的话就更加有法律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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