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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接抚养方离婚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 院的判决探望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关于间接抚养的配偶离婚如何探望子女的问题,下面上海离婚纠纷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间接抚养的配偶离婚如何探望子女
1、夫妻间接抚养方离婚该按照双方协议的方式或者法 院的判决探望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 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1、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2、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可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 院提起侵权之诉。
3、但注意的是,法 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4、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 院应予受理。
5、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 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6、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 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夫妻在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由一方所有,没有分配到孩子的为间接抚养方,离婚后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可以由离婚双方来协商,而法律支持的一种方式是在不影响孩子学习和生活的前提下准予探望孩子。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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