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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探望权的内容,包括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等,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 院起诉,由人民法 院判决。关于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包括哪些的问题,下面由上海离婚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孩子探视权包括哪些
1、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探望权的内容,包括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等,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 院起诉,由人民法 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实现探视权可以采取的手段: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把自己不满表达出来,互相理解,重新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两人协议离婚,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 院,由法 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法 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法 院强制执行。
法 院执行探视权的措施:
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 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争取能够自觉协助探望孩子。
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法 院会对带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的,法 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探望权的内容,包括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等,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 院起诉,由人民法 院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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