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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人漠视法律的存在从而做出很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有的甚至还是累犯。犯罪分子也想为自己开脱罪行,但是没有那么简单的,那么行为人是累犯是不是能自诉呢?下面就由天津离婚纠纷律师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行为人是累犯可否自诉
累犯和自诉没有必然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自诉制度。
凡告诉才处理的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 院直接受理。被害人或他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法 院直接告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犯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犯罪。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轻伤害罪,拒不执行法 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罪,重婚罪和拒绝抚养罪等轻微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 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 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累犯怎样认定
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即一般累犯。关于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的,都以累犯论处。
1、一般累犯条件:
(1)罪种,都是故意罪;
(2)刑种,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3)时间前提,刑罚执行完毕或假释期满以后,5年以内;
(4)年龄条件:犯罪时年满18岁,主刑执行完毕。不包含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刑罚执行完毕”,从期满“释放之日”起、*假释犯,“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5年以内。所以,的,属于一般累犯。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是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再故意犯罪的,被判处有期以上徒刑的,会构成累犯。如果行为人前罪未满十八岁,或者不是故意犯罪,或者是在五年以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2、特殊累犯: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恐怖活动犯罪;
(3)**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责任:应当从重处罚,不得缓刑,不得假释,可适用特别死缓。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累犯和自诉是没有必然的联系的,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 院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适用调解,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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