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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问题产生纠纷,有些夫妻情绪比较激动的,还有可能做出打架、故意伤害等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这些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夫妻打架立案后怎样撤销?重庆刑事律师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夫妻打架立案后如何撤销
夫妻打架构成犯罪,GA机关立案后,双方当事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如果情节较轻,不追究刑事责任,可以撤销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GA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GA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 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GA机关立案有哪些流程
GA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GA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GA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GA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GA机关管辖。
GA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GA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GA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打架被GA机关刑事立案后,经调查达成和解协议的,如果情节比较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GA机关可以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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