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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彻查高辉违法违纪的举报
高辉,男,身份证号4325031977....0013,涟源市源市自然资源副科级干部。
举报事实:
一,借执法名义,非法索贿8万元
高辉任高新区分局局长期间,伙同下属谭海波(身份证4313821982....1291),假借执法名义非法索贿。
经开区银河新村东风组殷永根就是被索人之一。2019年殷永根等人承揽和一国际项目的渣土外运销土,7月初的一天,殷永根将渣土倒在国土局和财政局准备开发的金御连城(原名湘支园里)的项目里,高辉带领谭海波前来制止,在制止的过程中谭海波听懂了高辉的弦外之音,只要交钱给高辉他们就允许卸渣土。经过进一步沟通议定,由谭海波与殷永根按车结算,殷永根把钱分次打入谭海波的私人账户里。从此,殷永根及时转账付款,高辉他们再也没有出面制止过了。
在2019年7月、8月、9月三个月中殷永根先后在金御连城(原名湘支园里)项目、税务局建设项目堆放渣土若干,共通过转账给谭海波(微信名为万贯)约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七月份
时间 7.3 7.10 7.17 7.17 7.21 7.21 7.28 7.28 7.29 7.29
金额(元)6540 3360 10000 1360 10000 1847 10000 2579 2318 6540
八月份8月3日4980元
九月份9月19日10000元
9月19日6435元
高辉等人假借执法名义,实为自己索贿,这仅是其中一例,包括其利用建房审批,控违拆违等名义非法敛财绝非偶然,请深挖!
二、一账多报,非法侵吞国有资金
高辉从2012年到2021年任经开区分局局长期间,国土局根据各所分局经费测量已足额拨付,但高辉利用其他人不知内幕的机会,每年向经开区管理会经开区事务管理处争取经费,然后采取虚开发票报假账,利用分局黄辉(身份证号4325021979....0282)、曾海峰(身份证号4325031979....0012)、贺军(身份证号4325031989....5798)等不同的经手人以征地拆迁、项目用地报批为名分别向涟源市国土局、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事务局报销所谓开支,套取财政资金。高辉是侵吞国家资金的蛀虫,请对经开区分区的多头报账彻底清查,便一目了然!
三、滥用职权,以分局的备案书代替局里的《建房审批单》,从中获利
例如东轩村东轩组肖桂芳,是东轩学校的老师,全家户口为非农户口,不符合在本村建房的条件。在2016年5月以经开区分局备案书的方式开具了临时车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查备案意见,肖桂芳在家立即建设了二层砖混结构的房屋,违规建房,至今未拆。
尊敬的娄底市纪委毛建光书记:
关于涟源市自然资源局高辉严重违纪违法的有关事实,本人已多次向涟源市纪委、涟源市委巡察组举报,直至今日还未见涟源有关部门对高辉做出任何形式的处理。本人了解得知高辉一直在动用各种关系人脉为自己逃避责任,有人充当贪污腐败分子的保护伞。这也许是涟源有关部门对铁证如山且问题非常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久拖不查、或查而不严不决的主要原因。
我们久闻毛书记您对问题干部敢动真格,一查到底,所以特向您举报,真心请求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监督彻查高辉的违纪违法事实,并依法严格追究高辉等人的纪律及法律责任,还社会一个公平正义。
(高辉等人违纪违法的具体举报内容及其以执法为名索贿的部分转账记录凭证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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