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要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是当然可以索要的。关于离婚能够向对方提出索要财产吗的问题,下面由广州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能够向对方提出索要财产吗 1、离婚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要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是当然可以索要的;如果是对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是否给由其个人自由决定,不得强迫。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请问对方有权提出财产分配吗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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