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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北京律师事务所:离婚时不能分割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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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3 20: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北京律师事务所根据夫妻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的房产主要有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的、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的、只有使用权的房屋、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屋等。

  1、所购买的二手房未过户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未办理过户手续二手房的分割,若双方当事人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法院会因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而不作分割。

  2、受赠、继承的房屋未过户

  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未进行遗产分配,而该房屋的产权人也一直未变更。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就无法保护应得的权益。

  3、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指承租的公房,既包括直管公房,又包括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而言,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而自管公房,出于房屋资源管理的角度出发,产权单位往往只限定本单位职工才有权承租,并对使用期限会做出种种限制。

  4、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屋

  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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