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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房产律师:房屋返租协议对购房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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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7 17: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一、此类房屋的实质


  北京律师事务所根据开发商为之后出租方便,所以要统一经营,统一出租,经常会出现几家业主的房子一起出租给某一商户的情况。这种销售时一般的宣传卖点就是之后商业会非常的发达,人流量大,房子日后肯定会升值,期间还能收房租,有收益,肯定不会亏。开发商在其中即充当了卖房人,通过出售房屋进行盈利;又充当了二房东,通过转租房屋进行收益。开发商属于获利最大的一方。


  二、购房者的风险


  房屋在之际出租中,返租租金正常可以收取,日后返租协议到期,还可以自行对外出租。但既然开发商采取此种方式,就存在房屋位置不好,人流量不大,日后无法发展的问题,此时,房子实际无法对外出租,整体不能形成商业氛围,房屋闲置。一旦返租协议到期,返租租金无法继续收取,房屋只能闲置,再加上房屋没有实际的使用价值,再行出售都非常困难。此时,购房者的风险就非常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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