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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离婚之后可以把女方赶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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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3 12: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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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但最好协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准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是双方对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三是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处理好这些问题不得准予登记。如果男女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问题有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按诉讼程序处理。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的界定标准如下:
  第一,婚姻基础是否牢固。婚姻基础,也就是双方结婚的感情基础,文艺点讲,就是夫妻双方结婚是否基于爱情。
  第二,婚后感情如何。也即夫妻结婚后,矛盾产生之前,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和相处状态如何。
  第三,离婚原因。也即直接导致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原因。
  第四,夫妻感情现状。即夫妻现在的感情状态。
  离婚之后可以把女方赶出住所吗?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多共同财产等进行分配,如女方没有分配到房子,那么离婚之后就应该要自己离开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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