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是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亲属关系、交房时间等所有各种因素。关于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上海房产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是什么 1、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是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亲属关系、交房时间等所有各种因素。 2、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前提是同等条件;这个条件除了价格条件外,还有就是第三人和出售人的关系。父母把房屋出售给自己子女的价格与出售给第三人的不同,此种情形不能要求优先购买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吗 1、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