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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3 15: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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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鱼峰区
婚前用聘礼买的嫁妆,离婚后如何处理?更多资讯请关注上海婚姻律师。
“结婚彩礼钱”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结婚照彩礼钱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古代习惯
1、彩礼、聘礼是男方给女方家人的,女方父母有可能将聘礼加上自己积蓄作为嫁妆给女儿。
2、嫁妆是给新娘子的,属于新娘子的私人财物,婆家是无权动用和干涉的,如果要动媳妇的嫁妆,必须得到媳妇的同意,而媳妇如果不同意也是正当的。在古代,侵占媳妇的嫁妆是很恶劣的行为,对名声很不利。
3、女人去世后,她的嫁妆只能由亲生子女继承,如果没有子女,则要由娘家后人继承。中国女子实际上有一定的继承权,而对娘家财产的继承就是通过嫁妆来体现,所以如果她没有后人要返还给娘家,夫家其他人是不得占用的。
4、如果女人被休离或者离开夫家,嫁妆自己带走,没有分割一说。
5、古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媳妇还是会因为软弱被婆家霸占嫁妆,但这种事情如果有人告或传出去,婆家是要付出代价的。古代女子通常用嫁妆来补贴家用(小家庭),资助丈夫读书或经商,养育并传承给孩子,也有特别贤惠的还用自己的嫁妆给丈夫纳妾,以提高自己的地位。
对于你提出的“婚前用聘礼买的嫁妆,离婚后如何处理”问题,聘礼,嫁妆这些引发的纠纷是很多的,不过这个聘礼和彩金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在结婚后就完成了整个程序了,要是婚姻没有结成的是要进行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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