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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房产律师提醒行使诉讼权利要严守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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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4 18: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刑事业务风险大,稍有不慎就会坠入陷阱,在侦查阶段介入的律师更要百倍警惕。长期的业务实践使我认识到,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服务的律师在行使诉讼权利时,要谨记“守法”二字,惟此才能消除风险。君途房产律师介绍具体表现在:

  一是不能超越权利范围。有些律师“积极”介入侦查,与侦查机关同时开展调查,甚至同时搜集证据,错误地认为要与侦查人员抢时间。殊不知律师此时不是“辩护人”的身份,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与“辩护权”有区别,这种干扰司法侦查活动的调查取证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

  二是不能违反会见纪律。有些律师为了体现“服务周到”,违反监所管理规定和会见纪律,在犯罪嫌疑人和其亲属之间互通案件信息,或者传送违规物品,或者诱导犯罪嫌疑人作虚假陈述,这是严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必须禁止。

  三是不能泄露秘密。对办案过程中了解到的国家机密、案件秘密、当事人隐私,律师要自觉保守,不能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任何人泄露出去。

  以上是北京君途律师事务所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咨询网站内离婚律师、房地产纠纷律师师、房产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君途北京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房地产纠纷律师http://www.juntulvsu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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