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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0 17: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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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柳北区
我国婚姻法第6条所规定禁止结婚的是“直系血关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至于辈份不同的男女是否可以结婚,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据上海离婚律师事务所了解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辈份不同的男女双方如果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之旁系血亲,我国婚姻法已经有明确规定,禁止结婚。
第二,男女双方虽辈份不同,但已经出了三代、四代或五代的旁系血亲,他们能否结婚,婚姻法对此并未加以限制。但根据我国的民族习惯,考虑到他们的辈份不同和血缘关系,一般还是不结婚为好。实践证明,旁系血亲间男女结婚生的孩子,患难与共有某些先天性遗传性生理缺陷的机会较多,而现在推行计划生育,孩子少了,更要讲究人口质量。还是选择没有血缘关系事血缘关系较远的人结婚为好。当然,如果男女双方坚持结婚,法律上也不予干涉和禁止。
第三,男女双方虽然辈份不同,但没有直接和间接的血亲关系,只有名义上的辈份之称呼,这样的男女之间要求结婚,法律上是允许的。
登记条件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ZF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注册登记
结婚最重要的是注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持相关证明共同到男女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黑墨水钢笔填写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并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其次,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逐项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条件。譬如,双方有没有达到法定婚龄啦,是否重婚啦等等。
最后,经过审查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登记。你们需同时到场,就可以领到一张大红的结婚证书了。
结婚登记,是婚姻有效的必要手序,结婚仪式是无法代替的。同时还得提醒你的是,登记前必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辈分不一样是可以办理结婚手续的,这个不会影响到婚姻关系,如果双方是属于近亲关系的话那么就会严禁办理结婚登记,在结婚之后就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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