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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胁迫这一原因办理结婚的,是无需进行离婚的,只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就可以了,因为受胁迫而办理结婚的这一情形是属于可撤销婚姻,那么今天就跟上海律师一起来看看胁迫结婚的应怎么离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一、胁迫结婚的应怎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失而相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请求撤销婚姻要受时间限制,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要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见,因受胁迫方有权在结婚登记后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即可。
胁迫结婚的应怎么离婚
二、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是: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胁迫。
三、胁迫结婚可以撤销吗
该婚姻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违反结婚自由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等,其主要表现形式是胁迫。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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