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房产后又反悔可以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撤销合同。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处分房屋,可以实施房屋赠与签订赠与合同。除此之外,出现法定撤销情形时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合同。关于房产赠与之后后悔了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上海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房产赠与之后后悔了如何处理 1、赠予房产后又反悔可以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撤销合同。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处分房屋,可以实施房屋赠与签订赠与合同。除此之外,出现法定撤销情形时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赠与的性质是哪些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无偿赠与房产给他人之后,如果被赠与者没有欺骗、隐瞒自己而获得房产的行为,赠与者是不能够发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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