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0-10-22 20: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北海
轨道交通产品是保证列车行车安全和提高列车运行效率的重要技术装备,当前随着微电子、信息、网络、通信技术,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在轨道交通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了轨道交通产品技术的大发展,轨道交通产品技术正经历由传统的模拟电路和分散孤立的控制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综合化方向发展。随着系统的复杂度、智能化程度越来越高,如果负责轨道交通行车安全的产品一旦失效,往往会带来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因此行业内通过引入国际标准、沉淀行业优秀经验等一系列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促进轨道交通产品的功能安全,以保证列车行车的安全性。
功能安全技术在轨道交通行业应用广泛,对于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规范化,实现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和效益目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融合了可靠性要求、可维修性要求、可用性要求和功能安全要求(统称:RAMS)的应用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首先应用于民航、核电和军工等领域,汽车功能安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起,轨道交通行业引入了RAMS管理,尤其产品的功能安全要求被放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产品功能安全如此重要,但由于构成轨道交通系统的产品繁多,供应各个产品的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所供应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存在差距,主要原因为:
(1) 非传统轨道交通企业进入轨道交通市场参与竞争,其对轨道交通行业应用标准要求的理解水平存在差距;
(2) 传统轨道交通企业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方面的投入差距导致产品功能安全水平存在差距。
然而决定一个系统的功能安全性不是仅仅只保证某个或某一种系统的功能安全性即可,功能安全性的水平高低,强调“完整性”,正如“木桶效应”一样,同等安全性要求的产品,产品功能安全性水平必须保持一致,且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要求应在同一个水平线上,而不同等级安全性要求的产品,企业的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要求也应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只有这样,复杂系统功能安全的完整性才能得以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才能得以保证。
本文章来自51fusa功能安全社区:http://www.51fusa.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