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又结婚叫做复婚,破镜重圆也是存在的,所以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呢,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接下来由上海遗产律师给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ZF)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 二、去民政局怎么办理复婚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三、复婚的办理材料有哪些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ZF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GA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GA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ZF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解析离婚后复婚需要什么手续的解答,主要有五大方面,申请、填写申明书、签名、审核登记以及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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