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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许多外国人在上海居住、工作、结婚并有孩子,所以如果有婚姻,就会有离婚。许多人都有这个问题。外人能以399000离婚吗?事实上,法律规定在不同地方通过诉讼离婚,在不同地方通过民政局的协议离婚,所以外国人也可以在上海内办理离婚。具体的细节上海市离婚律师会向你详细展示。
一、协议离婚程序——条件:
1、当事人必须是合法夫妻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同意离婚的双方必须有共同的离婚意愿。
3.离婚协议的双方都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
二、协议离婚程序——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他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
双方同意离婚时,必须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接受。中国的离婚登记机构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民政部门的人民ZF,以及乡村是乡、民族乡和城镇的人民ZF。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持有下列证件: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
(5)结婚证。此外,还应提供离婚证明和备案所需的一张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受理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的问题。员工应确定:
(一)离婚申请人是否为合法夫妻;
(二)离婚双方的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真的是自愿的;
④对儿童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
(5)财产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等。
登记机关发现离婚一方违反婚姻法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不予登记。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调解和和解工作。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长期拖延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申请离婚的当事人也客观地冷静考虑了这一点。在审查期间,如果双方就和解达成一致意见,应允许双方撤回离婚申请。
有许多外国人住在上海并且在上海成家更困难,所以人们应该对婚姻保持谨慎。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法院程序,另一种是通过民政局,所以上海外人也可以通过上海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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