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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文] 正犯是只出现在共同犯罪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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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9 17:05:40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柳北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个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实施犯罪的一种犯罪形态,共同犯罪中有主犯、从犯等的区别,那么正犯是不是只出现在共同犯罪中?下面由武汉遗产继承律师咨询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正犯是只出现在共同犯罪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正犯是指对侵害结果或者危险结果的发生起支配作用的犯罪分子,所以正犯不只是出现在共同犯罪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单独不能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帮助、教唆国家工作人员乙贪污的,可以构成乙贪污罪的共犯。
  2.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对没有特定身份者不适用有特定身份者的从重处罚情节。例如,非国家工作人员甲与国家工作人员乙共同犯非法拘禁罪,法律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从重处罚,如果乙用了职务便利犯该罪的,对乙从重处罚,但对甲不能适用该从重处罚的规定。
  3.有特定身份的人各自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便利实施共同犯罪的,以主犯的身份确定该案的性质。例如公司经理甲(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董事乙(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司财产的,如果甲起主要作用,则按照甲的身份,全案定职务侵占罪;如果乙是主犯的则按照乙的身份,全案定贪污罪。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正犯是指对侵害结果或者危险结果的发生起支配作用的犯罪分子,所以正犯不只是出现在共同犯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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