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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2 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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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广西–柳州–柳北区
我们知道随着国家政策的改变,很多时候是有拆迁补偿的,但是需要经过评估决定,如果没有问题的情况下双方应该要签署一份协议,对于这份协议本来是老公签字的可以由老婆代签的吗?对于这样的问题,下面就由上海动拆迁律师为大家解答。
一、拆迁补偿协议老婆能代老公签字吗
一般不能。拆迁协议书上应为被拆迁方即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亲自签名才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有权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被征收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ZF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ZF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被征收人应当和谁签订补偿协议
1、集体土地上:按照规定,有权批准征收土地的,只能是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ZF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市县级人民ZF及其国土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本区域的征地拆迁工作。由此可知,被征收人应当与市县级人民ZF或者其国土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实践中,有些地方可能是村委会拿着一纸协议书找被征收人签字,这时被征收人需要注意村委会是否有被委托,需要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才可与其签订补偿协议。
2、国有土地上:根据规定,市县级人民ZF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工作。市县级人民ZF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可知,市县级人民ZF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及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都可以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但须注意和被委托的单位签订协议时需让其出具授权委托书。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房屋拆迁协议一般是不可以他人代签的,由本人亲自签订,这样的话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了,国家法律上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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