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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叫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法律自成立的第一天开始就是为了惩恶扬善而存在的,所以其与犯罪行为的斗争会一直延续到将罪恶消灭为止,而为了对抗越来越严格的法律慢慢开始出现了多人共同犯罪的犯罪团伙,那么高的犯罪都被完全形态指的是什么呢?武汉刑事律师咨询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什么
共同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指的是共同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在我国刑法典中,只是明确规定了教唆犯的未遂,但实际上由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并不相同,未完成犯罪的原因也不同,这使得共同犯罪形态在表现形式上多种多样:共同犯罪与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1、共同犯罪中的未遂犯与既遂犯
简单共同犯罪,又称之为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即共同犯罪人共同故意实行某种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由于共同犯罪人各人的实行行为,相互配合,成为一个共同犯罪行为的整体,对他们每一个人的行为应该从整体上加以考察,所以在他们的共同实行行为未能得逞时,共同犯罪人都应该构成犯罪未遂。
2、共同犯罪中的中止犯与既遂犯
共同实行犯的犯罪中止,情况较为复杂。共同实行犯中一人在共同实行犯罪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且劝说其他共同实行犯放弃犯罪而共同停止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人均成立犯罪中止;如果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者,劝说其他共同实行犯放弃犯罪无效,转而采取防止措施,避免了共同犯罪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主动放弃者构成犯罪中止,其他共同实行犯则构成犯罪未遂。
可以看到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既遂形态的具体规定是非常复杂,以及难以有一个确切的答案的,我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具体的分析,建议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咨询律师来帮忙争取或者维护自己的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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