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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前提下不是个人,而是两个人以上的犯罪团伙一起进行犯罪的事项。共同犯罪的法律处罚原则是根据共同犯罪的程度和共同犯罪的对象的分析的。轻伤害共同犯罪的情节不严重,其处罚的程度也较轻。那么轻伤害共同犯罪如何处理?下面就让上海离婚律师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轻伤共同犯罪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害他人,只有达到法定的轻伤,重伤标准时,才构成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
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人证都说没看见你打他,你也没认罪,检察院说共犯是没有依据的,法院也不会认可的
司法实践中,由于轻伤害犯罪罪行较轻,量刑较低,共同犯罪问题一直受到漠视,理论上也很少有人论及。在此背景下,对多人共同致伤的案件,实践中往往刻意地要求办案人员分清各参与人的罪责,以致使此类案件久拖不决,甚至不了了之,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从而导致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研究轻伤害案件中的共同犯罪问题,对于准确地打击犯罪,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具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
共同犯罪在当前轻伤害案件中的适用现状
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如重伤害,司法者都普遍的接受并当然地适用共同犯罪的理论及规定,但对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轻罪,司法者往往从限制打击面的角度考虑,漠视共犯的存在,甚至无法接受共犯的规定,这在本文讨论的对轻伤害犯罪的处理中表现尤为明显。
表现之一:严格划清罪责。也就是对多人参与的轻伤害案件,除要求伤情需经法定程序鉴定外,还特别要求查清该结果究竟系何人行为所致。对于分不清罪责或能分清罪责但系复合责任的案件,则不予作出逮捕或提起公诉的决定,人民法院也会作出存疑无罪的判决。使参与伤害的人均免受法律的制裁。
表现之二:要求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均独立成罪。也就是对能分清罪责的案件,只有单个参与者的行为独立达到轻伤害的程度,才可定罪处罚。如果其它参与者仅起帮助作用或参与程度均达不到独立构罪的程度,也将不会受到刑事追诉。
表现之三:对非实行犯不予处罚。这实际上是上述两种表现的自然延伸。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立法与司法脱节的现象,我们认为,主要是因为个别司法者割裂了我国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我国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刑法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时,遵循的是一条同普通犯罪相一致的原则,即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要求在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都出于共同的故意,他们对共同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结果的发生,都抱有希望或放任的心理态度;而在客观方面,则要求各个共同犯罪人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而不管他们在具体的犯罪中分工如何、所起的作用如何。根据这一理论,我们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也就是:只要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共同犯罪故意的基础上,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均属于共同犯罪,均应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司法者如果割裂了主、客观的关系,片面地强调行为的客观性而忽略了行为的主观性,最终必将陷入客观定罪论的认识误区。这种误区之直接法律后果是:增大了办案的难度;放纵了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人;被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保护。因此,轻伤害案中的共犯问题必须得到应有的重视。
共同犯罪的情况下,还要分主犯和从犯;一般情况下主犯的犯罪情节比从犯的犯罪情节更加严重,则其处罚的程度也是不同的。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一定要分清区分犯罪人的犯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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