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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如果我们触犯了刑法但是不严重可能会被判处管制,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会解除管制,如何解除管制刑罚呢?接下来,武汉工伤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GA机关管束和监督的一种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轻的刑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管制的执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管制的期限。根据刑法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2.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人民法院交由GA机关执行,即对管制的执行权,只能由GA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这个权力。根据GA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管制的具体机关应当是县(市)GA局、GA分局及相当于县级的GA机关。GA机关在对犯罪分子执行管制时,应当注意贯彻群众路线,即充分发挥有关单位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监督犯罪分子遵守有关规定。
3.管制刑期的计算。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即判决开始执行的当日起计算,当日包括在刑期之内。同时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即判决执行之前犯罪分子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
4.管制的解除。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这样规定有利于防止无限制地延长管制,损害被解除管制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及时宣传法制,教育群众,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管制是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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