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1-5-13 20:50:17
|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广西–百色
在实际生活中法院处罚一些特殊人员的时候一般是可以社区矫正管制的。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在一定期限内限制而且受到管束和监督。那么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期限是多久,下面上海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为大家解答。
一、被判处管制社区矫正对象执行期限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管制规定为主刑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判决,社区矫正组织(原为GA机关,《刑法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执行。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对于经过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外出的罪犯,被许可外出的期间,应计入执行期,但超过许可的时间不计入执行期;对于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地域的罪犯,其外出期间,不得计入执行期。扣除的执行期,由县级GA机关在其法律文书上注明,并加盖公章,通知本人,同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判或批准机关。
二、社区矫正的法律依据: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为改革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社区矫正写入刑法有以下五方面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三、管制主要有以下特点:
1、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可不予关押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犯罪尚不够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剥夺自由的刑罚,但又需要对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给予一定惩罚的,可以判处管制。
2、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人身自由,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既可以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也可以不脱离自己的劳动岗位或工作单位,除了必须遵守某些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在行动上仍然是自由的。
3、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虽然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他的劳动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要受GA机关的管束和社会的监督。
4、管制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GA机关执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决定或执行管制。非法管制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
结合上述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清楚知道,根据相关规定,被管制社区矫正的对象执行的期限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
|